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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小孩四岁还在吃地瓜粥耶!她怎么连兔头都能啃得这么顺手?!”
青蒹看着满脸震惊的丈夫,又看了看满嘴红油的女儿,有些头疼地扶了扶额。
随后,她冷冷地瞥了骏翰一眼,用一种极其嫌弃却又充满理科生逻辑的语调反问道:
“……许骏翰,你一个昨天在北京,对着两碗像泔水一样的豆汁夸赞‘好喝、有层次感’的人,居然有资格问出雪织为什么喜欢吃这个?!!这难道不是基因突变,而是有其父必有其女吗?!”
“哈哈哈!”
明伟和钟嘉意在旁边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在这个弥漫着红油香气的双流街头,关于“兔兔”的悲伤早已被美食的快乐冲得烟消云散,而他们和这对“老友”之间原本因为岁月产生的距离感,也在这阵欢声笑语里,彻底融化在了麻辣鲜香的四川烟火气中。
吃完兔头小点,钟嘉意擦了擦手,很自然地安排接下来的行程。
“今天就先不急着回乐山啦。”她说,“你们从北京飞过来,又带着雪织,太折腾了。我们先在成都住一晚,吃顿晚饭,明早再回乐山。”
青蒹点点头,本来想说这样也好,可一听见“成都晚饭”四个字,心里却忽然冒出一道菜。
回锅肉,更准确地说,是骏翰很多年前给她做过的蒜苗回锅肉。
那时候他们还在澎湖。骏翰还不是东京青苹果餐厅的许老板,也不是能把菜单设计得头头是道的主厨。他只是那个十八岁、骑野狼125、身上带着一股倔劲的澎湖少年。可是他为了她,真的去学了大陆菜,学着把五花肉煮到断生,切片,下锅煸到微微卷边,再用豆瓣、甜面酱和蒜苗炒出那股香气。
那一盘回锅肉当然未必正宗,可青蒹一直记得。记得锅里蒜苗一遇热腾起的香气,也记得骏翰站在厨房边,有点别扭又很认真地看她第一口反应。那不是一道单纯的家乡菜,而是骏翰第一次用自己的手,试着去碰她来处的味道。
所以来到成都,她心里最先浮起来的,反而不是火锅,也不是兔头,而是那盘回锅肉。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说出口。毕竟来成都第一顿正式晚饭,好像应该吃火锅,大家热热闹闹围坐在一起,才有聚餐的样子。回锅肉太家常,太像私心,像她把一段只有自己和骏翰知道的旧味道,硬塞进了大家的行程里。
“青蒹,”骏翰低头给雪织擦手,语气很自然,“你不是喜欢回锅肉喔?蒜苗炒的很香那种。”
青蒹一愣,看向他。骏翰没有抬头,像只是随口一提。可她知道,他记得。他记得自己给她做过,记得她当时吃得很认真,记得那道菜对她来说不只是肉片和蒜苗。
钟嘉意听了,立刻笑:“回锅肉啊?那个太简单了,马上安排。成都哪儿不能吃回锅肉嘛。”
青蒹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来成都耶,还是要吃火锅喔。”
她话一出口,语气里竟然不自觉带上了骏翰平时那种台湾式尾音:“大家热热闹闹地围坐在一起才是聚餐噢。”
骏翰立刻抬头看她,表情很复杂:“你学什么台湾腔喔……”
青蒹本来还想端住,被他一句话戳破,终于忍不住笑出来。
钟嘉意在旁边笑得更开心:“哎呀,夫妻久了就是会互相传染。青蒹你刚刚那个‘噢’,真的有点像许老板。”
明伟也笑:“我也听出来了。”
青蒹耳朵微微热,却还强撑着说:“我在东京和台湾丈夫生活这么多年,有一点口音互相影响很正常。”
骏翰立刻接:“那我怎么没有沈阳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