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充满耐心地亲他,顺着大腿,一路直到小腹和胸口,“还有什么?”他粗重的鼻息停留在曹志远的乳首上,一只手用粗糙带茧的拇指揉着他的屄等他发号施令。
“就这么操我……”曹志远的脚把床单蹭得乱七八糟,发出鼻音浓厚的浅短呻吟,“别带套。”他说。
*
改种无花果树的第一年,由于缺少经验,漫山遍野一共四百亩的果树全都染上了炭疽病。这不巧还是个多雨的夏天,为了排涝,村干部们一周有五天都和村民一起泡在田里。雨从一个月以前开始下,像要把这个小山村淹没一般,从清晨一直下到日落。他们俩住的屋子里摆满了接雨水的器皿,能用的都用上了,可有时早上醒来,地上仍然是湿的。
整个世界都像末日一般弥漫着水汽。每当雷电阻碍了通信的时候,甚至会催生人产生一种近似爱的幻觉。
现在就是这样:排涝的时候曹志远的脚扭了。为了背着他回去,在湿滑的山路上齐飞宇的腿被划出了一道很长的口子。回到屋子里时他的裤子已经被血浸湿了。他们问了一圈也没找到酒精,只能将就用村民酿的酒消毒。
“嘶——”齐飞宇被酒精蜇得冒冷汗,曹志远第一次知道他原来这么怕疼。那道口子不深,然而长,从大腿外侧一直延伸到膝盖,像是被锐利的石头划破的。他呆楞地看血止不住地从伤口里涌出来,最后竟一反常态地,温顺地低下头,伸出舌头舔舐那条长口子。齐飞宇显然被他吓了一跳,伸手就想推开他:“志远——”
“别动。床都上过了,现在装什么?”他没抬头,温暖柔软的舌头顺着齐飞宇的膝盖向上,像软体动物在男人粗糙的皮肤上爬行,裹走渗出来的血液,然后留下一条湿痕。铁锈味从他的嘴一直钻到鼻腔,他有些想吐,然而更多的是一种奇怪的快乐:一个怕受伤的人为他受伤了,他对他有了一种杀伐的权力。
“不行,”齐飞宇看着他细瘦的后脖颈,呼吸越来越重,“志远,吐出来——”
曹志远没有说话,只是保持着趴跪的姿势抬头,张开嘴,让他看自己嘴里那一小洼鲜红的血,然后卷着舌头把它吞了下去。
然后,他满意地看着齐飞宇硬了。
齐飞宇的腿后来留下了一道很难消去的疤,做爱的时候,曹志远总故意舔它。像口交的代替品,每次唇舌确认那道疤还在时,他自己也会湿得一塌糊涂。齐飞宇对此并不很理解,然而还是由着他。
“干嘛老舔它?”他一边揉着曹志远细软的头发干他,一边问。
他被操得鲜红的舌头露了一小截出来,说话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我喜欢……”
“喜欢什么?”
那根粗长的狗屌挺腰干到了他的宫口,痛得他瑟缩着流出泪来。他被干得脑子一片空白,根本不记得自己回答了什么,又到底喜欢那条伤口什么,只记得自己的嘴被另一张嘴急切地堵住了,就这么多。齐飞宇是一条好狗,就体现在这些地方:他贪婪,但不好奇。他甚至不像林巧儿,不会像那个女孩一样做爱之后多问一句“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那么,你们是什么关系?”检察官问。
“他和我是——”审讯室里,曹志远滞住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他们审了他三天,探照灯也照了他三天。他现在头脑迟钝,没有半点编造谎言的精力,可他也难以找出一个合适的回答:同事?太淡漠了;好友?没有那么亲近;情人?真下流。这个问题,连他自己都没有思考过。
“是能和我说说话的人。”他只能这么说了,这是一个犯人最后的体面。
宋一锐从鼻子里喷气,看着这个被审了三天的颓废犯人。
“你以为逼死他,杀了林巧儿,”他脑子里闪过林巧儿的怀孕报告——差一点就是一尸两命——语气更严肃了:“我们就查不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