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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琦上书篇(2/3)

唯一解释只有一个——吕惠卿本就什么都没说,或说的话是司光等旧党们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给隐去了…

说到人攻击就有趣了,宋史里记载是下面到吕惠卿发言,未来的“无耻邪”变得恼羞成怒,他气急败坏用别的言语来诋毁司光,其恶劣程度让皇帝都看不过去了“相互辩论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吕惠卿真的说了特别不要脸的话了?但为什么史书里半都没记录他到底说了什么呢?以后来所有人对吕惠卿打压鞭笞的程度,这都是最重要、最生动、最切实的证据啊!怎能忽略呢?

2月1日,河北安抚使、前首相韩琦加了反对派的行列。这位3年前还独领朝纲的大宰相从大名府寄来了份奏章,这份文件力量是天翻地覆级别的,一举把宋朝当时的政局搅

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死。刑法,新国用轻典。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并非法律本的变!改革就像修房,定得有良工材才能动工。可现在变法的这些人,两者都谈不到,臣担心朝廷会雨”接着开始发动群众“陛下,现在大家都在这,您可问问他们,国家秩序己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由三司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罢免,但宰相不可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德来铺佐人主,怎可用“例”?如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接下来,司光与吕惠卿又针对青苗法的利弊,在皇帝面前行了激烈的辩论。

熙宁3年(1070)1月,范镇上疏,以历史为证,要想从本上否定青苗法。他说常平仓法起源于西汉鼎盛时期。于农于商都有利。青苗法起源于唐朝衰落时段,急征暴敛,制造不安,本就是个邪法!

韩琦在奏章中说青苗法的执行走样了,和发布时原文件严重不符、有严重摊派行为!且韩琦调之所以有摊派,病就在法令本里!如城乡居民里的上等,本就是所谓兼并之家。人家有的是钱。本就用不着借贷。你青苗黄苗。与人家无关。于是问题现:他们不借,国家利息就会少得,为增加利,只有摊派给他们。可这公平吗?

截止到这,抛开各自理到底谁对谁错,先看的诚意。吕惠卿不以后什么名声,他开讲以来一直都在说理。司光呢?先是攻击国家职能门的合法而否定同僚们的工作能力。

底下众大臣声雷动,异同声:光,光…

接着。凶狠了一辈的韩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的慈悲了起来。他说小民们借钱,借时容易还时难,到时肯定要死劲地,那会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民产业,不能这样凶残啊!

请问一政府公务员,有什么权力说别的同志是废?大家都是人,你凭什么在上,认定别人不是“良工材”注定了办不成事?回到大家都是人类这基本衡量上,这是人攻击!

吕惠卿对此准备不足,百忙中回了句“司光讥笑朝廷,讥笑臣是条例司官员”

应该说:韩琦说的是对的。本来

这两把年轻的神宗皇帝给震住了。他信心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起王安石各法令的妥善。手捧这份奏章,他一连串叹“韩琦,真是忠臣。在外地。不忘王室。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谁成想害民到这地步”接着他自动顺着韩琦的思路了下去,成了韩琦的代言人——朕想起来了,青苗法还有个大病。青苗法只针对农业,关城市什么事?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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