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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公司
权
易时,如果小
东觉得被大
东欺压了,想转让
权,引
对手查账,怎么可能给你有机会
到“同等条件下”?
这就好比后世初来乍到当北漂沪漂还没有一技之长的,往往比较容易接受996/007。本地人卷不动了他们主动肯卷,就能挤
一
工作机会,确保自己不饿死,先在北沪站稳脚跟再说。
当然朱树人这么
,肯定也是有利有弊,地主们在这个改革中倒也不算纯吃亏,也是有赚到的,因为他们没有涨租
,却可以从“从此佃
有恒心,不再破坏田地”中长远受益。
你不肯涨旁边有个新来的肯涨,要不佃
也跟着卷承诺涨租,要么有的是办法让你混不下去,要么就换一块面积相等、目前看起来表面条件差不多的地,把好地让给
价更
更愿意被剥削的人。
此前的明朝地主对付田
田骨制度,其实
理也是类似的。他又不会直接要求违法剥夺佃
的租佃权,他只会跟你说年限到了要涨租
,
陈君
考虑到他用心不坏,也就委婉劝过,觉得言利的事情,官府不该
太多,应该民间自行商量着办,
公司估值一个亿的时候,10%小
权要
让,大
东开
一千万,小
东完全可以拉到一个外
对手
两千万,价
者得。这时候所谓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本就没什么意义了,卖的人不会让你有机会刚好条件同等的。
真正在这个变法中纯亏的,其实就是想
窜到外地去逃荒租地的纯
民。
现在朱树人立法
行禁止涨地租,等于是阻断了
民自降
价来提升竞争力。
还拿
“当年王莽也是禁止田地买卖,规定币制,各
折腾,最后也没解决西汉末年贫者无立锥之地的问题,还亡国了”的教训,觉得为政者在经济上就应该轻缓,无为而治。
因为原本
民最大的竞争优势,就是可以承受更
的
役度,别的本地活得下去的佃农,可能常年习惯了四公六民,或者五五开的分成。
明朝是有田
田骨不假,但举个不恰当的例
,那玩意儿的保护效果,也就跟后世《公司法》里那个“当有限公司
东想转让
权时,公司内
东,比外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条款力度差不多而已。
就好比后世瑞典劳动法
行禁止加班,那些没一技之长只是肯996的雇员,也就没了竞争力——
会觉得,“这
作也没多大
步,明朝不也有‘田
田骨’么,不是租佃权也能得到长期保护甚至继承么?跟严密的永佃权立法也没多大差距吧”。
朱树人这般立法严苛,对经济运行大刀阔斧制定各
“政府指导价、政府限价”,作为读孔孟之

的陈君
,一开始当然也是非常不适应的。
朝廷定了最低工资的情况下,低于这个工资用人的,那就直接犯法了,一抓一个准。
朱树人也知
这人只是没见识,并不是
德有问题,也就没为难他,一句“
世用重典,到了这一步,再不保护贫民卖命的底价,等他们被闯贼拉走就来不及了”,直接揭过。
但这样想,只能说是对古代法律史的了解
于表面了。
朱树人这样雷厉风行,当然也遭到了一些反抗。汉中的豪绅毕竟没能在前几年被
迎祥李自成罗汝才彻底
而且朱树人现在的
法,已经是称得上“跋扈”了,这
改革哪是他一个总督能在地方上自说自话的?
……
所以,
治的办法,还是得靠“只要当事人有追
,有
时参加
利维修,地主就永远无权涨地租”。
但
民初来乍到想租地,说不定愿意直接接受三七开,而且七成是地主的。
民一贯就是靠这
竞争力,把本地佃
的份额挤
去一
,夹
中捞一块地先租着。
这
时候,能不拿“越权”的理由来对抗他的,那就都是可以拉拢团结的。
后世2015年的时候,瑞典有一家曾经著名的
媒
音乐平台,叫spotify,就发生过经典案例,他们雇佣的几个华人程序员瞒着老板恶意非法加班(就是公司和主
领导都告诉他们别加班了,慢慢
,他们还假装下班后又偷偷溜回公司加班,还被劳动监察机构的大数据监控抓到了),然后被抓去拘留了,公司也被严惩了,搞得后来相当一段时间不敢雇华人程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