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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十四章 屠狗辈(2/2)

况且,楚清每年都有创新,哪怕再小,也都能独领风、抢占先机,这要想找个人替代楚清,皇帝盘算又盘算……没有。

冷知识:三国张飞也是屠夫。

这几天一直心中愧悔、不敢直视楚清的的卓耀,此时悠悠说:“主,你边却无人,反而遭怀疑,没准儿让人把视线更加集中在他们上。”

3和以前一样,“*注”是章节之外的小注解,不算字数哦。

派别的人去承接这些生意也不是不行,但是还能不能达到每年半成到一成的增长速度就不好说了。

现如今,楚清还要养着三千采玉工人,银似乎哗哗地往外,采回来的玉石,年前楚清献那块型白玉后就跟皇帝说好了,四六分,皇帝占六。

伤者是名秀才,权衡得失后授意说自己与那斗犬熟识,与之嬉戏中那屠夫恶意将犬砍死。

可现在该怎么办呢?

自己要是孤京,皇帝是不是会怀疑她把手下派去执行谋反计划了?没准儿还真把他们当造反罪论

曹学佺在判词中写:“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成为千古名联,也被后人争议。

这段日跟中了邪似的,非想着一个村妇能谋夺他的江山,就算她有那心,她也没那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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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犬起,将一路人扑倒在地,疯狂撕咬;那人大声呼救,看命丧狗才们却袖手旁观。

现在事情的展有些让皇帝坐蜡。

那可真就害死他们了!

终审判决如下:屠夫无罪;秀才恩将仇报,猪狗不如,革去功名。

一顿清算下来,楚清的铺面——这都是不动产,就占了她一大半的资产,她手上的银还没朕私库里的多呢。

*注:1“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典故:明代曹学佺,被誉为“闽中十才”之首。典故发生在曹学佺任察使期间。

北方规模最大、产量最的吉州织造作坊停工,大批棉加工事宜均被搁浅,大批雇工惶急……当然,皇帝不很在意这些。

才们看主的斗犬被杀,顿不妙扯着屠夫到衙门,要求判屠夫死罪,给斗犬偿命,以求在主跟前脱罪。

还查什么楚清背后之人,这不都绑到朕的御案之前了吗?背后之人是沃斯四王,专门借着楚清的名下黑手。

皇帝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楚清的“背后之人”。

事件:当时皇亲国戚们行豢养斗犬,犬皆为猛犬。一次,皇亲国戚的几个才当街遛狗,不拴狗绳,任其闹市街窜,并以人们受惊模样取乐。

换句话说,皇帝说卖玉石楚清才能卖,卖完还得给皇帝六成分红。

路边一个卖猪的屠夫持刀冲来,迅速将猛犬砍死,救下那人。

而玉石投市场的时机,由皇帝把控。

秀才受不得之苦,如实供之事。

自打“自我曝光”后,卓耀再不敢称呼楚清为“老大”,甚至不敢说话。

此判决一,皇亲国戚自然大怒、不甘罢休,施加压力,要求重审此案,并给那被犬咬伤者一笔钱财,威利诱加恐吓,使其翻供。

皇帝看着被绑的两名沃斯人说了句:“你们跟错了人哪!”就让人把他们带下去了。

虽屠夫见义勇为的事实明了,官员却不敢得罪皇亲国戚,便将此案上报给曹学佺。

察使:主一省的司法刑名,类似于大宋代提刑官宋慈的官职。

重审时曹学佺一听就明白里面的猫腻,然大怒,喝令衙役杖击秀才,取其真实供。

对啊,卓耀说的这楚清没有想到。

这样一来,皇亲国戚反倒成了受害方,屠夫被治罪也是合情合理。

2“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应是曹学佺对此案就事论事的慨,而本章文字中对此名联的理解仅为个人观迎友友们一起讨论。

没有织造作坊时,那些雇工也没饿死多少,冬天百姓也没冻死多少,问题是,皇帝的私库账今年要缩呀!

一个能给自己赚钱、推动大宣经济、还间接打压世家资源、扰异国秩序、控制对方舆情、纵使有谋反嫌疑却无谋反实力之人,真把她灭了……好似不划算。

难行。

楚清看着小们苦笑了一下:“你们跟错了人哪!”

皇帝看着胡恒秋呈上来的最新奏报:秋收已近尾声,很多地区农民因无法购买料和杀虫桶,担心地力不足,来年冬小麦的收成堪忧;

曹学佺向来刚直不阿,便判决屠夫无罪,还判皇亲国戚那边赔偿被猛犬咬伤者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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