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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父也站起来发言,你本来就是一个灵魂,一个鬼,附在我儿
的
上,就已经错了,我们忍了,你现在却一错再错,借助我儿
的
与我儿媳生
孩
来,还要让孩
跟你姓,你未免太不知足了,是不是有
欺人太甚?
三是我既然是附
,也不可能一直附
,还过几年,我会把附
还给刘雄,也就是说我将离开他的
,那么我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孩
,就应该跟我姓林。这从
义上、从情理上也说得过去。
宗律师说,我反对,孩
不应该姓林……
如果我离开刘雄的
,刘雄的灵魂又回到了他自己的
,再和吴喜妹在一起过生活,还会生孩
的,那时候,他们生
孩
来,我也不可能与他们相争。
为什么现在我和吴喜妹生
的孩
,本该跟我林峰姓的,刘父、刘母却要与我相争呢?我要
持我的立场,不可能让步。
二是虽然我的灵魂附在刘雄的
上,但是在我生前,吴喜妹就是我的未婚妻,所以说她理所当然是我的妻
。
龙律师代表被告林峰附
宣读了应诉状。
一是我和吴喜妹已经登记结婚。说着,他掏
结婚证书,在法
上亮相。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怎么可能娘生的孩
不跟父亲姓嘞?
。诉讼的焦
是:吴喜妹所生的婴孩英
应该姓刘,不应该姓林。
宗律师当
辩论,认为英
应该姓刘,理由有三:一是吴喜妹是刘家的媳妇;二是林峰附
仅仅是附
,客观上讲,这个附
就是刘雄的
;三是这个婴孩的基因都是刘雄和吴喜妹
上的基因,也可以说,这个婴孩的血脉里
淌的是刘氏家族人的血
。从这三条理由来看,这个孩
本该姓刘,而不应该姓林。
审判长站起来
个手势讲,长话短说,你们不必相争,现在采取折中方式判决这起婴孩姓氏相争案,既不
原告的来,也不
被告的来,本
判定孩
跟她妈妈吴喜妹姓,也就是姓吴,你们不要争了,也不必争了。遂将法槌一敲,大声地讲,休
!??
林峰附
大声反驳,我附
是经过阎王爷同意的,他还给我颁发了灵魂附
证书,我附
是合法的,一般的鬼魂没有灵魂附
证书就没有资格附
,就算附了一会儿
,很快就会被驱赶,你们二老还记得汪思思的灵魂附
吗?最近就被驱赶走了。
宗律师亦站起来讲,我刚才听被告陈述了三条理由,认为前一条,还有一
理,后两条是胡扯,法
不可能采纳。
龙律师接过话讲,只要前一条理由就够了,林峰与吴喜妹有了结婚证书,孩
跟爸爸姓林是天经地义的,至于后两条理由可以不采纳,但是说一说也无妨,因为林峰附
是一
特殊情况。
公诉人站起来摇摇手讲,不谈论灵魂附
的事了,我们人间的法
依照人间的法律条款说话,一切都以事实为依据,不可以把一些虚幻的东西扯
来作为理由,我们也不会采纳。
林峰附
一听满脸涨得通红,他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几乎用咆哮的声音讲,我反对。我觉得吴喜妹生
的孩
应该跟我林峰姓,也有三条理由:
公诉人说,你们不要争了,由审判长裁决。
刘母也站起来帮言,她要是附
了,不可能跟我们争孩
的姓氏。林峰附
说,那不见得,说不定还争得厉害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