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其后,四方有事,常募兵以备征伐。
武帝开始,兼行募兵制。
近年来考古发掘的长安武
库所
兵
,除少量仍为青铜制造外,绝大多数均为铁兵
,刀、剑、戟、矛、斧、骸、盔甲一应俱全,仅铁镞就达1000余件。
一年赴京师当卫士,或到边郡充戍卒(一说在本郡为材官、骑士、楼船,是正卒;卫士、戊卒为同样
质的服役,均不是正卒。前者系兵役,后者系摇役)。
“正”不服役时,为预备役兵员,遇有战事,须随时应征,到60或56岁止。应役年限内的免役,分为复
(本人免役)、夏家(全家免役)两
。
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
在边境,由太守率领万骑巡察防务情况,并实行边
秋
制度,对候长、士吏
行
箭考
,合格者有赏,不足者受罚。
用募对象多数是农民、
民,少量是犯罪而持许免罪(弛刑)的官吏或百姓,以及被放免的
隶。
即每年秋季,在京师,举行隆重祭祀仪式,武官和士兵一起演练阵法。在郡国,太守、都尉及县令、县尉组织材官、骑士、楼船,
行
箭、乘
、行船等项军事技能比赛和考
,评定优劣,罚的还以狩猎形式
行军事演习。
初募熟悉胡、越的汉族及少数民族人当兵,不再
期更代。
训练内容以张弩发矢为主,也综角抵(角力、摔跃)、手博(拳技)、蹴鞠(古代足球运动)等武术、技巧项目。
应募者对将领的人
依附关系加重,演变成私家
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募兵制盛行的结果是,国家以钱征集兵员,加重财政负担;
军训制度:西汉
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书“武五
传》),不仅注重平时因地制宜、因兵
而异的训练,还
持定期校阅、考
,次行都试(大检阅)制度。
汉代的武
类在先秦弓矢、殳、矛、戈、戟“五兵”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军士使用的武
已是多
多样。
此外还有锤、挝、杖、钺、斧等劈砍、锤砸兵
。在各
兵
之中,铁兵
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汉初晁错所列的弓弯、短兵、长戟、剑盾、矛铤等多是质量
良的铁制兵
。
,兵员需要量大,过去行之有效的征兵制度不能正常
行,也无法满足战争的需要,于是,兼行募兵制。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
汉代军中的武
不仅品
多,而且质量
,远远优于匈
的兵
。
汉军的
良武
是由多系统、多
门制造的。
凡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者,饲养、捐献军
或粮
、钱币达到一定数量者,朝廷礼遇的功臣
孙、学者、
龄者,男

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亡)者,均可免役。
武
装备是战争的工
,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又有选募,即择取
好、胆量大、技能优的“勇敢士”从军。
东汉废都试制度。中叶以后,各
训练制度废弛,地方兵、京师兵皆无训练,战斗力明显下降。
有时征募不足,则发刑徒为兵(谪兵),并实行“七科谪“,即谪发有罪之吏、无籍之人、嗸婿、商人(
曾作过商人或父母、祖父母作过商人者)为兵。西汉末年,为防匈
,还曾招募
隶为兵。
此外,如谪兵、
兵、少数民族兵也被广泛使用。东汉,刘秀改革军制,取消郡县正卒
上制度,兵员以招募为主。
应募者对将领的人
依附关系加重,演变成私家
曲,造成地方势力膨胀,为军阀的形成提供了方便。
正如晃错所言,汉军的
兵良
用于战斗,“匈
之弓弗能格也”,“匈
之兵弗能当也”,“匈
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此中国之长技也”。
汉初,民17岁博籍(登记),成为
有兵役义务的待役人员,称为“正”。
长兵
有殳、戈、矛、戟;短兵
有刀、剑;远
兵
有弩、弓;防护兵
有盔甲、盾牌;攻守的兵
有钩镶。
“正”20或23岁起役,
应征,服现役两年。
一批农民长期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鲁王治下的库州原先就是这个情况)
一年在本郡为材官或骑士、楼船了;
考工令是西汉中央兵
制造的主要
门之一。“考工,少府之属官也,主作
械”。“考工令一人,六百石。主作兵
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
武库”;考工之外,西汉的
东汉时期,募兵成为主要集兵方式,征兵制亦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