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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2/2)

第65章不能要脸

狩猎团的经营方式跟商铺还是有区别的,普通商是通过租赁的方式经营商铺,只要租就可以。

但狩猎团却是通过拍卖的方式购买二十年的商铺使用权,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一次纳二十年的租金。

只是被驱逐了而已,真要是那罪大恶极早就被放了,这个驱逐令到底是怎么回事,简单是胡闹。

这时艾曾经参与过的另外两件案也被扒了来,一件是通案,一件故意伤害案,这两个案件他却是受害的一方。

正常的驱逐令可都是民众投票,但林风的驱逐令却属于内程序,本没有经过公众投票这一步骤,也就是说特区民众本不知这事。

很快艾的案件就被扒了来,他的确是犯了罪,把一位自然人怀的孩掉了,才十几天而已,还看不别来。

这完全是一份内理资料,怪不得民众不知呢,再看看驱逐理由,特区民众觉整个人都木了。

的案件可全都是公开状态的,民众随便查,也不用怕查不到。

但值得一说的是,艾并没有被判决有罪,罚却相当的重,罚没的财产总额达上亿,还同时被驱逐特区了,这就不太合理了。

林风的驱逐令很快就被找了来,经手人也暴光了,起草人是特区执政官,投票人是特区

伴侣背叛了他,伴侣找的小三还下药把他的孩掉了,用的还是禁药,这就相当严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给老爸升个级,好给司语多赚钱。

<因与驱逐人艾结为伴侣,特此下达驱逐令>

这理由也是醉了,这特么的能叫理由吗,能不能找个好的理由,这是把民众当傻呢。

的确有连坐法,但那是针对罪大恶极的罪犯家属来说的。

的驱逐令也是内签发的,这猫腻玩儿的真是太明显了,两份驱逐令全都是内签发,却不让民众公开投票,执政官的公平在那里。

虽然艾罚重了些,但因为他伤害的是一位自然人,就算公开驱逐,民众也多数也会选择同意的,如果是没猫腻的话为什么不让公开投票呢。

特区民众终于明白是什么猫腻了,很公平不是吗,你掉了我的孩,我也掉你的孩,可惜他家孩也没人家的

特区的民众更是炸了?,他们的执政官是不是脑袋有问题,还是真把民众们当傻了,这事必须给个说法。

功,狩猎团可以直接经营商铺了,猎人们都在关注这事呢。

没准就是一位自然人,这这真说不好,所以被驱逐了也说的过去。

一位曾经被特区驱逐的人居然成了特级大师,太特么打特区的脸了,别个区的民众大多是幸灾乐祸,特区民众那绝对是愤怒,这份驱逐令是怎么回事。

申斥请求是会被置一个小时的,所以官网上溜达的人基本都看到了,也随之引起了很多的关注。

而且除了的事情外,联以往罚当中都没有被罚上亿的,别说上亿了,上千万都没几次,这里边没猫腻就见鬼了。

二十年的租金数目也不是固定的,这要看拍卖金额,现在官网上挂了很多商铺,基本上每小时都有几间商铺成的记录,所以人量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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