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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是呀!”林实似乎是没听王耀的怒气,快地回答。“前辈的歌里,我最喜这一首,甜又充满希望的情之歌。”说完,他开始唱起来,清澈的男

“那么我唱前辈的可以吗?”

“哎?!”林实摆了王耀吃惊时的表情,逗得王耀在车里大笑起来。王耀离开了镜,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就连笑声都带着懒洋洋的味,像冬天午后的光,温而明亮。林实收起摆的表情,也抿着嘴笑了。后来王耀才知,林实的笑是有多重义的,比如说,如果他笑得很甜和正在绽放的小似的,那就一定是标准的摆pose杂志照了,如果他笑得很惨烈只剩下一张合不拢的大嘴和满的白牙,那就一定是这个笑极低的小打从心底哈呢,再比如说,他要是抿着嘴笑的和小媳妇儿似的,那就一定有什么坏在那不怎么厚实的小膛里翻江倒海了。

歌手阿。”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来,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再推歌的话,接受度会比较。你不喜演戏?”王耀问,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就连王耀自己,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

“哎呦?!”林实一下从座位上窜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在车上,“前辈你要听我唱歌?”

?王耀一惊。

“真的吗?”林实听了一下神了,睛亮闪闪的,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后就这样盯着自己。“这是我第一次演戏,本来不想的,明明是要歌手的,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

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很幼稚的歌。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相信着天长地久、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后来那人离开了,才知,原来情竟然那样的脆弱,经不住一丁现实。从那以后,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忘记了那段情,也忘记了那段时光。可是,如今林实一提起,王耀就立把一切都记了起来,他有些恼怒,恼怒林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恼怒林实不知天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所以他的语气很冲:“你喜这首歌?”

这孩有双漂亮的睛,王耀想。“喂,唱给我听听吧。”

“只想唱歌,想唱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实望着远方,神认真而定。

“你学我倒是很像嘛,刚才演得也不错。”王耀赞许地拍拍坐在副驾驶上的林实。

“嗯。”王耀笑着

去,王耀远远看着那个走路像吃了一笑三步颠一样的影,开车跟了上去:“呦,新人!”林实一愣,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前辈,满脸疑惑。“有空吗?请你吃顿饭。”王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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