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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5(2/2)

丁礼和方洋从内地来到香江,也是有旧地重游的意思在。两人的缘分就是从香江开始的,这里对他们俩来说自然是特别的地方。

——

六十年前,丁礼迷迷糊糊的自己走到了山里去,最后昏迷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等他第一次清醒过来,已经不知是几天之后了。

“说起来,你原来的哥哥好像也在香江,要不要见一下面?

林中特别醒目,让他稍微清醒了一

方洋摸了摸自己的脸,说起其他不相的事情:“说起来也很久没来香江了。没想到很多店就算提前了这么多年,也都还在啊!”

天光熹微的时候,丁礼的自控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峰值,他木然的走着,没有发现自己死死拽住的游击队长的衣袖已经被他扯破了,游击队长被留在了原地,而丁礼仍旧木然的撰着手里的衣袖,往没有人烟的山林走去。

据说这是女娲成圣的时候留下的典,因为天明示,在之后的几元时间里,人族当兴,乃是世间主宰,故而人族成仙最易。

1998年,香江。

“你注意一下表情。”丁礼看了方洋一又低下去继续吃。

十五年前丁礼睁开睛的时候,就看见了守在自己边已经好几年的方洋了。两人又在山林里住了足足有七年的时间,直到丁礼如今不再嗜血、面、有轻微的心和血,也能稍微尝来之后,才离开了山,回到了人群中来。

嗯,他要找个没人的地方才行。这一看就是血僵尸的征兆,呆在人的边太危险了!丁礼像是打摆一样,哆哆嗦嗦的走过去拖着同样被咬了一的游击队长往后山走去,踉踉跄跄的,走路都走不了直线。

为了抑制自己的血冲动,丁礼再次回到了山里。幸好他上一世在白素贞的倾相授下,对多门功法都有所研究,所以便留在了山里修行。

“这次不知要在香港呆多久。先说好,你赶衣服,别老穿成这样,太惹了。”丁礼摇

说起来,自从被将臣咬了一之后,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正好六十年的时间。丁礼肯定,自己一定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僵尸了。

他也回去找过游击队长和那个小男孩,不过没有找到他们。也不知是不是被队带走了。

丁礼坐在街边,尝了一河粉,觉得味淡,就又加了些酱油和醋去。方洋穿着一中山服坐在丁礼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丁礼吃河粉,脸上的笑容要多麻有多麻。

其实两人这回来香江,是因为有人要请方洋来看风的。没错,方洋现在的份,就是一个玄学大师。不过方洋过来时说了些离经叛的话之后,就被赶家门了。

白素贞的功法,尤其是怪修行的功法,都有一个共同,就是先要变换真人,然后才能得成正果。

也幸好如此,丁礼才能重新会到为人的乐趣。说起来,若不是亲验过吃任何东西都没有味、稍微情绪激动一些就会獠牙的日,丁礼恐怕不会觉得生而为人是多么的幸运——这和多次转生穿越的幸运又是不同的。

不过比起十年后的香江,此时的香江还带着破败的痕迹,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好的。两人吃完了河粉才走了一条街,就正好遇上了一警察追犯人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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