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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点不大相信,毕竟那还是一种没有获得fda认证的药,而且市场上已经有了同样的药,而我们的竞争对手默沙东却是强大非常,早早的就在这个领域里占据了它的一片天地。”
“不过,想必大家也清楚,他汀类药物在九四年才真正开始发展,而我们的药却具有后来居上的优势,不但可以借助他们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我们的药品质量比他们好得太多,10mg剂量的立普妥相当于他们80mg舒降之的效果,而且风险更小。”
“现在默沙东虽然强大,可市场空白却依然很大,如果我们用有比他们价格更低的方法去和他们竞争,而我们的质量却比他们的更好,按着市场规律,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确定我们的战略会成功呢。”
接着,李慧美又把任曦说过的培训大量的销售代表,对医生进行了近百万次拜访,说服他们给患者试用该药——这类拜访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大多只有两三分钟的短暂交流,大部分内容是在高档餐馆里吃饭时详谈,其中的猫腻相比可知。同时也提到美国人口众多、未实现全民医保,肯定会有受好奇心驱使而服用立普妥的大量民众。
当然,大打广告,铺天盖地的宣传立普妥,收买有关机构,和有关机构进行相关的公益行动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那些东西都是辉瑞本身娴熟的事情。
李慧美说的很详细,她的语言组织的比任曦的更有说服力,也让大家看到了总部确实已经做了大量的分析和评估工作,不是心血来潮就随意信口开河的。
立普妥的成功就是李慧美说过的那几样——药品品质超好,低价格,销售人员的人海战术,疯狂的广告宣传,当然,立普妥能赢得市场的高度认可,还因为它做了相当多的临床比较研究让事实说话。竞争对手没有这样的数据,显得非常被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市场逐渐被辉瑞销售队伍占领。
当然,因为立普妥的成功,后来立普妥的市场推广也受到了fda的严格监察。上市不到两年,辉瑞投入亿万美元打广告,fda对这些广告发出了系列警告信。随后10年,关于广告的各种警告和批评不断传来。2006年,针对立普妥的过度宣传广告,处方药获得权诉讼组织为其颁发了一个讽刺称号——“苦药片”。2008年,辉瑞推出由“人工心脏之父”罗伯特杰维科博士代言的电视广告,支付130多万美元的代言费,却因代言人的资格问题(包括从未有任何医学经验)受到来自美国众议院委员会的调查。
类似的来自工会、联邦医疗补助(medicaid)及告密员工的种种批评将辉瑞推上了法庭,罪名是辉瑞标签外促销立普妥。但是当立普妥的销售额达到了顶峰——近130亿美元时,这些小罚金根本不值一提。
不管信与不信,公司总部既然做出了如此的决定,准备的也很充分,斯特尔倒是首先表态了,“既然公司总部已经做出了如此的决定,而且已经有了详细的分析评估,那么,我们就开始准备接下来的谈判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