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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我要出道,我要成名(2/2)

平常老是看见新闻报纸上说,如今的农村早就没什么人了,留下的都是老年人和儿童,青壮都走完了,但是等到赶集这一天却不一样了。潇洒哥托车在乡上的那条大公路之前,就被路上密集的行人们拖下了速度,他们拖家带,或背着背篓或者挑着担,一般都会带自己家里的家禽或吃不完的蔬菜瓜果上街来贩卖。然后用换来的的钱买盐、味等调料回去,偶尔也会为自己的家人买一新衣服。总之,赶集已经是乡村的人们不可或缺的一生活方式。

星当如是也~”潇洒哥有些叹又有些憧憬,同时心中的激~情和斗志也燃烧得更加旺盛:“不用等太久,我一定也会这么前呼后拥的,走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镁光灯狂闪,让普通人尖叫!”

我要,我要成名!

ps:孙艳姿确实来过我们老家,那时也确实是忙着最后的考冲刺,所以当时咱没去围观,后来听了传说才觉很是震撼,毕竟围观的人把几条街都堵住了。话说当年引起的围观好像更加震撼,可惜咱从没见过活的明星。最后求各支持。

把电动机拆下来看了看,平没到家的潇洒哥没发现什么问题,但就是通电却不转。于是他不得不提着电动机找了一辆过路的托车了8块钱直接往乡上的家电维修铺走。

司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黑瘦汉,他也不回的笑:“这算什么啊?前不久有个大明星孙艳姿到山下的青羊镇投资办了一所希望小学,当天那个人多啊,据说围了至少4、5000人想要看看活的明星,刚开始她和一个副县~长被十几个警~察保卫着但还是走不动,最后又增加了20个还一路鸣警~笛才冲了围观中。那才叫壮观呢!”

修理了10块钱,潇洒哥很快又提着电机找了个托车往回赶。他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耽误哪怕一分钟,一定要尽快完成系统给的第一个正式任务,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