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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痛苦的呢?”
“我爱的人不快乐。”
高启盛没醉,且老默像是个闷葫芦,和他说话确实简单。
他知道哥哥有时去鱼档找老默,以前还有些嫉妒,此刻却明了,这是个可以沉淀自己的朋友。
爱的人,老默先是想起了黄翠翠,慢慢的,关于她的记忆只剩下快乐的那些了,甚至老默想不起她和他分手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了……而不快乐的人,老板其实不快乐吧。即使拥有金钱和权势,他也总是假笑。
细细想来,老板这个人,让他折服的无非是那天去杀徐江,高启强手无寸铁,却敢去做诱饵,且冷静地算好了所有埋伏的路线,很坦荡的把枪交给了他。
“阿强,你不怕我出差错吗?徐江肯定也有枪的。”
“徐江让泰叔来骗我,还以为我是燕雀处屋,不知道他想杀我。我必须将计就计,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我必须看上去毫无防备才能让他放下防备。”
高启强下垂的眼尾特别软,午间的阳光里,尤其温柔,但是那双眸子,却看透了勾心斗角,连自己的性命都置之度外,十足冷酷无情。
高启盛睡着了,也不知道他如今住在哪里,老默只好把他架在背上,带回了他住的老房子。男人的身材高挑修长,清瘦但是肌肉很硬,老默把他放在自己的床上,都要感慨一下这确实是个很优秀的男人,青春却还有点忧郁。
而且老默细看那张脸,和老板很像。
高启盛是被葱香唤醒的,他坐起身环视一周,屋子很简陋,但整理得十分干净。
走出屋子,老默裸着上半身在炉灶之前忙活。他逆着朝阳,黝黑的肌肉反射坚毅的光泽。高启盛也不得不感慨,老默有着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肉体。
“吃早饭。”
老默的葱油面,那黄澄澄的颜色在窗帘透进来的光芒里显得极其诱人,而它的味道也还不错。
“我哥也很会做饭。”
后来的几天高启盛听说黄瑶平时在外公家读书,放长假才会回家,他就住进了老默家。
老默问过他,你不回家没问题吗?
不想回去。
高启盛确实没什么兴趣去知道他哥怎么度蜜月,原来想买一套房子自己住,但是他每当想和高启强提搬出去,高启强就会以某种方式委婉的表达不悦。
这是他第一次脱离哥哥,确实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每天老默早起去卖鱼,他也就去公司上班,然后加班之后回来就有老默做好的饭,两三个小菜,就一瓶啤酒。每每老默喝可乐,他就笑他像是个孩子。
甚至周末两个人开车去乡下,接黄瑶去看水族馆。
那天黄昏里,两个男人带着小女孩去看了最后一场的海豚表演,伴随着女孩恣意的笑声,高启盛感觉自己浑身都特别轻松。
高启盛请父女俩去吃法国菜,他特别开心地答应黄瑶,下周末带她去香港看亚洲最好的海洋公园。然后认真的让秘书订机票找酒店做计划,还找了造型师给小姑娘准备一身她最喜欢的贝尔公主的裙子,点名要求要一个黄色玫瑰花的公主王冠,并且提前通知香港的奢店为老默准备一些新衣服。
这是灵通连锁超市的高总给他们父女的惊喜。
那天夜里,高启盛做了一个梦,梦到好多好多粉色海豚呼朋引伴地在他眼前游过。
只是忽然被一声巨响吵醒,他撩开窗帘,是旧厂街习以为常的工人械斗,酒瓶砸破车窗。
出发之前高启盛准备回家去收拾一点行李,和老默在旧厂街口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