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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2/2)

“是,我是同恋。不,我为他辩护,因为他无罪。我的父母,跟原告的父母很相似,认为他们这样是为了我好。我呢,跟原告又很相似,在亲情和情之间,选择了亲情。可是我的父母没有想到,情没有了,我还活著,却是行尸走。如今,我的人已经不我了,我却没有办法责备他,要责备的只有我自己,我不值得他去。先不提我的隐私,来看看这桩官司。你们在这里打官司,将孩国,有没有想到他受到多大的煎熬?著的那个人没有了,被自己背叛了,被自己遗弃了。,虽然丢掉了,却刻在心里,抹也抹不去。同时,要为自己的弱、无能而自责,也许是自责一辈,当你们看到他结婚,看到他生,看到他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心已经缺了一大块。你们幸福了,你们的孩却可能永远不知幸福的滋味。同样受苦的还有那个要嫁给你们的儿的女人,以及他们的孩。自私的人是谁?”

易新嘲讽地看著原告律师,又说:“我认识一位同行,很有地位,家有一妻一,外面有几位情妇。为了结他,他的弟会给他介绍年轻貌的女。我的这位委托人,未婚,有一位同恋人,对他,我的委托人倾尽所有地去

易新微微低下,继续他的长篇大论:“不错,同恋中有的,异恋中就没有吗?有多少异恋者包养情妇,包养二、二爷,一夜情,卖嫖娼,然後将病传染给自己的偶,甚至是自己的孩,怎麽没有人来斥责异恋呢?因为那只是少数的存在。同恋中也是如此。”

易新走到法官的面前,环顾四周,接著说:“不要扯远了。说到恶心,肮脏,犯罪,我希望大家再看看我的这位委托人,所谓的被告。他曾是一名武警,在抗洪抢险中救过四个人。如果那四个人知是一个同恋救了他,不知是不是会觉得他肮脏,或是憎恶他到宁可死了的地步。原告,是一个大学生,被氓敲诈勒索的时候被我的委托人救了。也许原告的父母会觉得,这个儿,与其被同恋救,不如当时就被氓打死算了。不是也许,我想,原告的父母确切地这样想过。和同恋在一起,成为一个同恋,不如在生他的时候就把他掐死。我的委托人却说,虽然那男孩背叛了他,现在又把他告上法,他仍不後悔当初救他,也不後悔上他。这样的人,恶心吗?肮脏吗?不,首先,他就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不他的取向如何,他都是一个尚的人,纯粹的人,值得大家学习的人。学习他的勇敢,他的正直以及诚实。当然,我并不想号召大家学习他的取向,那是他的私事,无损於他的人格。”

“你自己是同恋,所以这样为他辩护吧。”原告律师要开始人攻击了。

於这个人是通过何方式──同行为还是异行为──传给别人的,没人知。可是请你再注意,同恋虽然是危人群,病和艾滋病的传播,却主要是通过男女毒、输血、母婴等途径传染的。在中国,卖血是最大的祸首,其次是静脉注毒,卖,然後,还不一定就是同恋。假使中国没有同恋者,艾滋病的染也不会减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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