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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被他們好好地收著,收了一年又一年。
她從來不是一個人。
她只是,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人。
女人從手腕上摘下一根黑色的髮圈,放在桌上,推過來。
「這個是你的。」她說,「當年你忘在我家。我一直戴著。」
林棠看著那根髮圈。舊了,鬆了,橡皮筋外面裹的布都磨白了一圈。她伸手拿起來,套在自己的手腕上。不大不小,正好。
「你現在……在做什麼?」林棠問。
「在一家書店做店員。」女人說,「離這兒不遠。以前我得撐著家裡,什麼賺錢做什麼。現在緩過來了,我就找了個安靜的地方待著。」
「一個人?」
「一個人。」她笑了笑,「挺好的。看書不要錢。」
「那本書,」林棠問,「你看的什麼?」
「一本舊的攝影集。」女人說,「裡面有一張照片,是一條河。我看了很多年。」
林棠心裡動了一下。她沒接話。
林棠也笑了。
「你把以前的事,一件一件說給我聽,」林棠說,「不會累嗎?」
「不累。」女人說,「你想知道,我就說。你不想知道,我就陪你坐著。」
「那要是我,一輩子都想不起來呢?」
「那我就做一輩子,一個對你很好的陌生人。」女人說,「反正我本來,也是這樣打算的。」
林棠低頭看著那杯咖啡。杯壁上結了一層薄薄的水霧,她用指尖在霧上劃了一道。她想起,三年前那個晚上,她從咖啡館走出去的時候,那個女人就站在玻璃後面看著她。她當時沒回頭。
「我以前,怎麼叫你?」她問。
「你叫我嵐嵐。」女人說,「我叫你念念。」
「念念。」
「嗯。」
林棠把這兩個字含在嘴裡念了一遍。念出來的時候,眼睛就熱了。
她發現,「念念」這兩個字,她這三年一次也沒聽人這樣叫過。别人叫她林棠,叫她棠姐,叫她林老師。只有眼前這個人,一開口就叫對了。
她們走出咖啡館的時候,太陽已經斜了。巷子裡有賣烤紅薯的推車,味道甜得發膩。女人走在她旁邊,兩個人的影子疊在一起。
到了路口,女人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