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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3/3)

识地收回视线。

四个月了,你还是会在看到他半裸身体时脸红。他注意到了你的反应,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种温柔的调侃走过来,俯下身亲了亲你的额头。

“想什么呢?”

“没什么。”你撒谎。

你在想舞会那晚之后的事。想那家酒吧里你又喝了三杯龙舌兰日出,然后用蹩脚的英语给他念了一首自己写的诗。

关于北京的秋天,关于故宫角楼的夕阳,关于旧日时光。他安静地听完,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只是在你念完最后一句时用拇指擦去你眼角的泪痕。你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哭的。

那晚你没有和他上床。你喝得太醉,他把你送回Morrison夫妇家门口,等你摸索着找到钥匙开了门,才转身离开。

第二天你宿醉醒来,手机上躺着一条短信:“昨晚聊得很愉快。改天请你吃午餐?”

你把那条短信读了七遍。第八遍的时候,你终于注意到署名——E. Mercer。

你花了整整二十分钟才把那个名字和政治系副教授Ethan Mercer联系在一起。

你的脑子乱成一团浆糊。你跑去查学校官网,看到那张证件照时差点把手机摔出去。照片上的他西装革履,表情严肃,和酒吧里那个冲你挑眉微笑的男人判若两人,但五官轮廓骗不了人。

你慌了。你想发短信告诉他不行我们不能见面你是教授我是学生这不合适。

但你的手指悬在输入框上方十分钟,最后只打出一行字:“好。什么时候?”

你告诉自己这只是午餐。同事之间、师生之间也会一起吃午餐,没什么大不了的。

午餐变成了咖啡。咖啡变成了晚餐。晚餐变成了他公寓里的一杯红酒。红酒变成了你躺在他那张四百支埃及棉床单上,任他吻遍你的锁骨和肩胛。

你知道自己在滑入一个无法回头的深渊。但每一次你试图抽身,他总有办法把你拉回来。

一个恰到好处的短信,一份精致但不过分昂贵的礼物,一句“我今天很想见你”。他从不说爱。他只是让你觉得自己被需要。

而被需要的感觉太好了。好到你愿意为此犯傻。

“发什么呆?”他的声音打断你的思绪。他已经换好了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肌肉线条分明的前臂。他走到床边坐下,用手指拨开你垂落的长发,动作温柔,好像你是什么易碎的珍宝。

“在想……我们认识多久了。”你闪烁其词。

“四个月零三天。”他脱口而出,带着点炫耀的意味,“如果从舞会那晚算起的话。”

你愣了一下。他居然记得这么清楚。这个发现让你的心猛地抽紧,又酸又甜,像是咬了一口未熟的青苹果。

他伸手帮你理好散落在枕头上的长发,指尖擦过你的耳垂,带着若有若无的暧昧。“明天有早课,我送你回去。”他说,语气温柔得像是在哄一只受惊的小动物,“回去好好休息,下周项目提案别熬太晚。”

你点头。你知道这是他送客的方式——体面、温柔、无可指摘,却也冷静得让你偶尔会在深夜回味时感到一阵寒意。他从不让你过夜。理由总是妥帖的:你有早课,他要处理邮件,明天有个重要的系会议。每一条都合情合理,每一条都把你礼貌地推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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