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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脏(2/2)

脑海里,毫无预兆地浮现原书中的某个片段。

蓦地,他终于有反应了,搁在桌上的手颤了一下,幅度极小。

画面悄然过,盛星华指尖瞬间卸了力,棉签脱落,掉落在地。

谢诩呆愣地看着女孩的脸,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也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收回手。

哪怕那个人是他的白月光宋明清,是小说女主,也只能是简单的碰。

讨好你。

她一把抓过桌上整袋棉签,全他怀里,语速快得像在急避险,着急又心虚地甩锅:“是棉签碰的你,我可没碰你啊,要怪就怪棉签自作主张。”

谢诩木讷地往后挪了挪,碎发垂落,遮住了底的迷茫与无措。

盛星华悬在半的手,微顿。

去剁棉签的木,别剁我……

——她嫌脏。

然而他这细微的退避,落‘有心之人’盛星华中,便成了谢诩在抗拒她。

顷刻间,蘸满膏药的棉签已经轻飘飘地落在他角的伤上,她动作温柔,细致地将膏推开,又慢慢铺平。

而谢诩低,看着那双攀附在自己上的手,中只有厌恶,他踹开了她。

觉很微妙,明明没有任何动作,也没有任何声响,甚至连对方睛都看不着。

谢诩没有回应,似乎在认真衡量她这句话的可信度,可还未想答案,就亲见证了前人的原脸程度。

他依旧不动,闷闷的,但盛星华能觉对方是在看她。

他叩手指,闷声垂下

末了,剩下的伤,他自己

但就是能觉到。

导致谢诩非常厌恶别人的碰。

盛星华迅速捕捉到他刹那的反应,嘴张了张,歪问:“确定不要吗?我可是在讨好你诶。”

亲手剁了‘盛星华’的手。

眸微转,弯了弯角,笑得不太正经:“呃……还是说,想让我帮你?”

:“药膏,记得。”

倒像是害怕与他扯上关系。

后来,盛家落魄,‘盛星华’跪在地上,死死抓着谢诩的脚苦苦哀求,求对方放过自己。

盛星华俏地冲他眨了下

“不说话,就当你同意喽。”

一不小心麻心脏,以至于心漏掉一拍。

书上说,谢诩从小家境贫寒,却格外净,年少时被人反复殴打的经历像醒不来的噩梦,在他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

清凉的膏覆在伤的瞬间,微凉的取代了灼烧的刺痛,的,麻麻的。

反正他一直是这样过来的。

她说,我可没碰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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