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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双乌黑的眼睛让人印象深刻,站在厅堂中间,像只受惊的小鹿,眼神躲闪,却是始终是怯生生的。回话是也是声音发颤,声音小的让人听不清。
他印象中十六岁的女孩儿,早该出落的丰韵了,便是他的发妻,差不多的年纪也是婷婷而立,楚楚动人。
不想不过三年时间,同一个厅堂里,脱胎换骨,仿佛换了一个人。
宋勋承从前是不信这些算命的,如今确实不得不信。
“公爹。”奚秀兰又叫了一声,抬起头来,落落大方的笑了。宋勋承后知后觉地接过了茶杯,目光留在奚秀兰鬓上宝蓝色的点翠簪子上。
女人抬眉抿嘴轻笑了一下。
奚秀兰两颊还有些婴儿肥,鼻梁高挺,侧上方,若隐若现的一点痣,显得整个人无辜又有几分娇俏。一双小鹿眼,眼尾微挑。并非正统标志的美人,可举手投足间却别有一番韵味。
宋勋承空置的手,无意识的握了握拳,莫名有些局促,匆忙的举起茶杯抿了一口。
“儿媳且坐,我儿身体不好,这些年倒是委屈你了。”宋勋承把茶杯放在一边,笑着开口。
“公爹见外了。相公身体不好,公爹也不常在庄上住,倒是秀兰不懂礼数。”说完抬头看了一眼,不觉愣了。
男人端坐在主位,正含笑看着她。
穿过堂前的风,残留了几分燥热,树叶一阵沙沙作响。奚秀兰抬手将两鬓的碎发夹到耳侧,别开了眼,脑海里浮现出男人在窗下仰卧的姿势,还有那胯间骇人的物件,只觉魅惑。
宋勋承端起茶杯又抿了一口,看着奚秀兰红着耳朵别开了头,只道女儿家害羞。心里却是高兴的,这儿媳他甚是满意,举止言语都让人觉得心坎里痒痒的,很是舒心,心道,有如此娇妻在侧,只盼我儿快快康复,夫妻两人琴瑟和鸣。
看着儿媳面颊绯红,倒是坦荡地笑了笑。
两人闲话几句,皆是宋勋承询问宋平康的近况。奚秀兰心想,原来自己这公爹对宋勋承甚是上心。
日头渐高,奚秀兰告退,起身时,却是眼前一瞬煞白,险些跌倒。一旁的小丫鬟兰香连忙扶住她。
另一侧,却是被一只灼热有力的手掌托举着,那感觉甚是异样。缓了一会儿,眼前清明了些,睁眼便看到,男人关切的望着他。
奚秀兰半倚在男人肩头,宽厚结实,身上是晨起沐浴后的清爽,与她从前对男人所知全然不同。
无端的想起宋平康那句,倒叫你守了活寡,下意识里抿了嘴,不知道那东西是何等滋味。
宋勋承看着她脸色煞白,低头蹙眉,“可是哪里不舒服?”
倒是一旁的小丫鬟脆生生的开了口,“老爷,少奶奶来得急,不曾吃早饭。是老毛病了,歇一会儿就好。”
宋勋承点了点头,单手拖着人坐下,就松开了手。
那手掌离了胳膊,却还残留着温度,心下空空的。
抬头却看宋勋承正与小厮交代些什么,心思并不在自己身上,一瞬失神。
看着男人的侧脸,心道,为何我被困在这庄院里,又拘泥于种种规矩,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呢?
(六)熟识
隔日大早,正巧下面送了些新鲜蔬果。奚秀兰挑拣了些,带上兰香去了宋勋承的院子。
兰香年纪小,也是个心性活泛的姑娘,两人名字中都有兰字少奶奶却不让她避讳,两人不像主仆却更像密友,说道,“少奶奶何必跑着一趟,老爷这里自是什么都不缺的。”
奚秀兰今日专程穿了新裁的袄裙,整个人清丽动人,侧头说道,“是贵在心意。”
“这话说的在理!”忽听院内一人朗声应和道,正是宋勋承。
奚秀兰原怕自己来的鲁莽,听罢笑了笑,放了心。
刚绕过照壁,却看男人站在院中随手递了毛巾给小厮,笑着望向她问道,“儿媳今天可吃了早饭?”
奚秀兰笑答吃过了。
“再与爹爹吃些吧。”宋勋承随口说道。
早饭却是三个凉菜六个热菜,兼一甜一咸两道汤品,好不奢侈。戚刚拿了碗正要替人舀汤,却被奚秀兰接过,“我于公爹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