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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轩回到客栈后还是一言不发,即使隔壁房间的金伴花跑来他房间推搡他也一样。

更准确的说,是在推搡他的被褥——路轩用被褥把自己包成厚厚的一团床茧。

“你和姓楚的偷偷摸摸干嘛去了,我昨晚还听说有个穿华山派青衣的杀人狂一夜杀五人!听说他眼冒红光,脑后扎着一个大辫子......”

金伴花坐在凳子上,说着说着没了声,突然想到路轩的行头不就和传闻中一模一样吗!

“给本公子看看你的眼睛!”金伴花锤了一下床茧。

路轩从里面钻出个头,使劲瞪金伴花。

“咦?你的眼睛也不是红的啊。”

“我做了坏事,”路轩长叹一口气,“是我昨夜杀人了。”

金伴花立刻左手拿起扇子、右手抓起瓜子,上下打量路轩,嗤笑道:“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能一打五?你之前还与我抢烤鸡,我告诉你,要不是本公子不爱出手,你保证打不过我。”

“要不比比?”路轩二话不说拿起枕头砸向金伴花。

“你小子好不要脸!居然敢偷袭本公子!”

“这叫先发制人,你个文盲!”

金伴花大怒,连忙跑回自己房间也拿了枕头——玉枕,和路轩像两个三岁儿童般大打出手。

“你小子居然真敢打本公子!?还打得这么痛!我跟你拼了!”

“你先动用玉武器的,你作弊!”

最后金伴花险胜,因为玉枕打人真的非常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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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吧,我就说你打不过本公子,”金伴花得意地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重新缩回床茧中的路轩,“早就说了,本公子的武功无人能敌。”

许久没有回应,金伴花气愤地拽开被子。

被子里面只有一袋满满的苹果。

“人呢?我就出去放个枕头的时间人就不见了?”金伴花又是震惊又是困惑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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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要说,其实路轩早在十几年前就杀过无辜之人,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在最开始,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在食街里和师妹宁中则逛街的时候,发现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孩子,只有七岁的模样。

他站在六具尸体中间,面无表情,手上拿着包子一口口地吃。

岳不群问发生了什么事。

周围的人告诉他——这小鬼莫名其妙地杀了包子店主,还把五个好汉给杀了。

这么小的孩子,便会杀人了吗?

岳不群心有怀疑,靠近那小孩子,问他:“他们是你杀的?”

小孩子吃着包子:“嗯。”

“为什么要杀店主?”

“因为他不给我包子吃。”

“......那些好汉呢?”

“因为他们要抓我去大牢。”小孩子吃完了包子,盯着脚尖。

岳不群和宁中则互相对视,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惊讶。

如此便要平民百姓死,算得上是天生恶种了,放他自由生长绝不可能。可是,要替天行道杀死这小孩,却又不忍。

若收入门下,加以管教呢?他能这么小就杀得了人,必然十分聪慧。而且他也不是不能交流。

念及此,岳不群又问小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可有爹妈?”

“我以前有名字,但到这里来后,就没有名字了。我也没有爹爹妈妈。”

宁中则听岳不群的话,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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