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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默亲的时候,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扒下来说这话。以前总觉得唐小虎傻,现在才知道唐小虎可比陈金默聪明多了。
其实想想这些年,他也不缺什么。他有哥有那些数不清的男人,有唐小虎心甘情愿地赴陈金默的后尘陪他玩陪他装,就算曾经匮乏的年少时光也有人总愿意为了他,半夜起来给他开门,任他要亲要抱。
他这些年似乎不算缺爱,却依然被爱毁掉。
他怔怔地坐了好久,在唐小虎离开之前喊住他。高家发迹之后他悄悄把陈金默的小房子盘了回来,陈金默的家门钥匙就被他带在身上好多年。有时候放在钱包皮夹里,有时候是外套口袋里,不管人在哪儿做什么,手只要抄进去就可以偷偷握住。
他早就熟悉这把钥匙上每一个齿纹,能闭上眼睛就想象出那个锁眼里的每个定位槽和弹子是怎么排列。然后一扭一转,严丝合缝,那扇门后面或许是霉斑,或许有蛛网,或许有总是罩住他记忆的那层灰蒙蒙的雾。可是他一次也没有真正用钥匙打开过那把锁,他只偶尔偷偷在那门外站过几次,手指轻轻地在门板上敲几下,轻得全世界只有他能听见。
他把自己又缩缩紧,窗帘缝里的晨光已经游转到消失不见,膝头依然透过那颗痣感受着心脏的跳动。他想他托唐小虎转交的钥匙,现在应该已经到陈金默手上了,那么自己欠他的应该也算还了一点,毕竟再多的他也还不起了。
后来他们也只见过一次,实在没能躲过。高启强把他拉过来,满脸的自豪掩不住,说这是我弟弟高启盛。小屁孩在他哥面前真听话,拿出打量的眼神,礼貌地笑笑,然后陈金默就听到了他在过去四年,每次闭上眼睛摩挲信纸时耳朵里搜寻的声音,那短短两个音节,
“默哥。”
只有十分熟悉的人才能看出陈金默垂下的眼睑后面细微的波动,表面上他也只是点点头,算是见过。
年少的时候倒是经常会想,如果有一天见到高启强会是什么样,高启强会不会知道自己操他弟弟。想着想着,就恶劣地把身下的小屁孩压得更牢,较劲似的往里干,非要干出来小嘴里一声声哀婉的默哥才罢休。可笑又幼稚的胜负欲罢了,小屁孩心里只装得下他哥一个,那身体就只用来装陈金默一个好了。坐牢四年对人的改变确实不小,现在的他比那时候现实的多。在床上把小屁孩操得叫默哥又能怎么样,等到小屁孩非要选一个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输得可笑。
他扭过头来,打起精神继续跟高启强谈论手上的计划。余光瞟到黄昏光影里的高启盛,朦胧的,这才发现似乎不适合再叫他小屁孩了。那时候抱着枕头跟在他后面、揉着眼睛说默哥我要回家了你不要给我做饭了的小屁孩,现在手插在西装裤里踱步,身边有人给他递文件夹过来,他推推无框眼镜倚在车门上慢悠悠地翻页。
高启强说的计划他顶多听进去一半。送走高启强,他跳上水产车准备发动,然后副驾驶的车门就被打开,小屁孩,或者说高启盛,就跳上来。
“我跟你一起。”他第一次听见高启盛用这种冷静沉稳的语调和他讲话。
“我是去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