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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也抬起
来,往后看去,微笑
:“加百列!”
加百列朝左右看了一
,然后看向
沙,脸上
一个甜
的笑容:“要不要一起去学习?”
大荒城的市民都以大荒城为荣,如果谁
鸣狗盗的事,那是会被万民唾弃的。
“书呆
!你这样穿着,不知
的人还以为你是偷书的小偷呢!”
小学和中学知识对于他来说太轻松了!
乘坐嗜血铁
拉的公
车,
了二十五个站、转了三次车,他才终于来到了大图书馆门
。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偷了书的小偷,而不是十五级的【数学者】。
不过
沙又挠了挠
:“不过你不可以问我问题,你太笨了,我没时间和你说话的。”
去、打来打去的
沙,竟然成了那么
大的职业者大人,着实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就不能像他的好兄弟科尔顿一样稍微聪明一
安静一
吗?
他不想被别人认为是走后门
去的,而是要堂堂正正靠
去。
虽然他每年的年薪都够坐一百万次公
车了。
在他看来,这女孩哪儿都好,就是成天缠着他问数学问题。
甚至于习惯了穿布衣的他,把父母买给他的新衣服都放家里,反而觉得没必要穿那么贵。
当然了,如果看到他的
睛,就能发现那
动人心魄的明亮。
因为
沙的兴趣并不是和父亲争夺家里的主掌权,而是学习!
但是,现在
沙还是要努力准备考试,因为之前林可说过,想去无畏塔,只有通过考试
大学,再从大学里择优录取才行。
他从来都不用飞的,因为在空中行驶需要考驾照,而
沙认为那纯粹就是浪费时间,所以穷惯了的他选择坐公
车。
沙的双目,如同婴儿那般纯洁而透彻。
很多时候甚至七八天不回家。
于是周围的大爷大妈们纷纷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向。
今天,
沙再次来到了大图书馆。
但是没人看到,因为他正在一边走着一边思考问题。
女孩有着金
的长发,
肤白衣若雪,还有一双蔚蓝的童孔,一看就知
来自于不差钱的家
。
然而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你又去大图书馆还书啊!”
沙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图书馆和数学研究所,上学之后还多了学校。
“
沙!”
所以,路过的行人们都
盯着他,但凡他
一
心虚的模样,都会
上拿下。
加百列笑起来时,脸上有着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很可
。
只不过
沙去学校,更多的是和那些职业【启蒙老师】、【学者】等讨论、探究问题的。
抱着三本书,穿着布衣,看上去彷佛
隶小孩的
沙来到了大图书馆门前,刷了
份证,然后
。
于是,
沙一
上下的行
,就彷佛一个刚刚逃过饥荒、
荒、旱灾的农夫,全
上下最贵的就是抱着的书。
女人真麻烦!
但是久了也就习惯了。
“好啊!”
沙也觉得加百列可
,就像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
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