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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2/2)

“嘎嘎!”

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下去。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吧。

平时在他们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哦~这是谁!尊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的火红之风,竟然到这儿来了,迎……”

得益于他们上穿着大红纹的衣服和贵族标识,所以没有什么下九的人敢来碰他们。

“哇……”

这里可是阿赞恩麾下的城池,大红就是阿赞恩的主调。

“到了!”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还有一些兜帽、行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品想要卖去或者买回来。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其中关着各野兽,倒是没看到兽。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火!”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吗?累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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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走吧!”

“哇!那个人得好!”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起来了。

最甜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爵和芙隆结婚时,宾客对于芙隆的认可。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装作没看到的样

“哇,好可的猫!”

“听到了。”林可无奈气的。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

“吱吱吱……”

林可晃里晃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还有一些面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警惕的卫兵……

一个油粉面的人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信的微笑。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抱他,还喜他脸,他也只能受着。

只有某个傻姑娘……

那自信的光芒不仅把他的油肚都掩盖住了,更是把的情掩盖了。

“嗷呜!!”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街看看!”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一样被抱着。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份转换成盗。

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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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隆满意地林可的脸,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芙隆笑颜如,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

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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