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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2/2)

将磨好的玉米粉用罗筛一遍,太的玉米粒和脱下来的都会被留下,这东西最适合用来喂养刚刚孵化的小,因为颗粒较小,不会被哽住,又比剁碎的野菜更有营养。而筛来的便是一层细粉。

则在琢磨着,以后是

相较于孔大的竹编筛,罗能够更细致的筛粉末或者质的东西。

石磨与机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细的控制来的成品。要么就用大磨推玉米粒,来的成品颗粒细不均,而且还带着一层厚厚的自然不会好。要么就加用小磨打成糊糊,更细腻,但是要么熬粥要么蒸糕,就不适合用来了。

,“那回县衙要请人吃饭,就麻烦老费叔帮忙说和了。”

所以县衙如果要宴客,不是为了脸面还是为了推广玉米,当然都要用好东西。

所以周在这里使用了一新的工——罗。

但大概是因为泉来的玉米实在太大,明明并不是黏玉米,但蒸来的饭,吃起来却没有那带一沙的刮咙的,反而有儿Q弹,甜度也足够,已经接近普通大米了。毕竟这会儿的稻还没改良到后世那程度,除了贡米之外,其他的味也都很普通,不下菜的话滋味同样寡淡。——当然,齐家品的例外。

将玉米脱粒之后,就是磨成粉了。

而且,除了这顿饭之外,如果能让县衙主动采买自家玉米和土豆,当售给民众,那才是更加长久、而且稳赚不赔的生意,对双方都有好。毕竟能拿优良品质的,对提升官府的名声和威信同样很有用。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之前本没想到要吃它,而且现在对它的定位也是灾荒预备粮。

将这层细粉和上少量的拌匀,上锅蒸熟。因为太细,又加了,所以蒸来之后会凝成一整块。所以在蒸熟之后,要将之倒在大簸箕里,趁一边淋上少量的凉一边将之彻底拍散,放凉之后再重新上锅蒸,这回蒸来的就是松散的玉米饭,可以取代米饭作为主了。

提玉米,拿回来大家一起脱粒。齐老费将一个玉米握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你们家来的东西,总比别人家的都好些。”

跟完全用竹编的簸箕之类的不一样,罗更贵,因为它需要使用贵重的绢纱来制作。用宽大的竹片编成一个厚度两寸左右的圆圈,然后再将薄薄一层的绢或纱糊在上面,就成了。

虽然官田里也了玉米和土豆,而且收成并不少,但是要论质量,都不如周的。要不怎么县城里唐家楼每年的玉米都会引来争抢?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家里的地没玉米,不过味不如而已。这不如,普通百姓大概尝不来,但是嘴已经被养刁了的朱门富却能分辨。

所以齐老费尝了一,立刻,“好啊!这吃法更好!”

不过,事情能不能成,要看齐世云的周旋,还得看那位徐县尊是不是真的重政绩更胜过金钱。否则万一他借助官府施压,低价从自己这里收,再价卖去,把钱揣自己的腰包,周可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事实上,虽然经过了很多理,但玉米饭的及不上稻,这是毋庸置疑的。偶尔吃一顿倒是很新鲜,但经常吃就不见得那么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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